被人打成轻伤,没有证人怎么办

70岁的老人与45岁的男人发生口角,老人先被男人将右手掰成骨折,后又将老人推倒在地,造成轻伤二级,当时已报案,可没有证人,男人死咬没打她,是自卫时用手将老人绊倒,我们该怎么办

被人打成轻伤,没有证人也可以给公安机关报案申请调查。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造成轻伤,没有证人也是能够立案的。造成轻伤以及轻伤以上的后果涉嫌故意伤害罪是可以立案的。只是没有证人,会影响提起公诉以及之后的诉讼程序。第三方作证,这属于“证人证言”,刑事诉讼中的一种证据形式。是否构成犯罪,司法机关会进行调查取证,“证人证言”,并不是必备的证据。如果有其它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发生,一样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到了法院审理阶段,没有证人对于判决结果是有一定的影响的。被害人如果被行为人打成轻伤,那么可以选择报警,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和搜集相关证据。被人殴打或者故意伤害,受害人要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受理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并通过侦查手段获取有关证据,并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予立案。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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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30
被打成轻伤,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有鉴定结论及证人证言就可以定案,应当向公安局报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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