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我3W人民币,有借条。但此人现在不知去向,失踪了。请问,他的父母有义务帮他还我这笔钱吗?或者说,我去法院上告要求其父母替他还钱,法院会支持我吗?再线等回答,谢谢
成年子女的债务,父母没有义务代替归还。因为年满18周岁成年以后,属于行为能力责任人,是要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的。当然,父母如果是自愿代为偿还的,法律予以准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修正)》规定:
1、第十条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2、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扩展资料:
父母有义务归还子女债款的情况:
1、如果有债务的子女死亡,父母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也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是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子女无民事行为能力时,即智力或者精神上有缺陷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债务也由父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