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未成年人继承权有什么规定

如题所述

(一)在法定继承中依法对未成年人的继承份额予以特殊照顾,因为未成年人没有独立的生活来源,不具有成年人一样的劳动能力,为了维持其生活和保障其健康成长,一般在分配遗产的份额时,都要予以适当照顾。根据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司法解释:“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之间分割遗产时,如果继承人情况基本相同,一般可以平均分配。但对未成年继承人,应当照顾”。适当照顾的标准,应以未成年人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群众的一般生活水平来决定。
(二)在遗嘱继承中,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被继承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处分财产的,应对未成年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对于以遗嘱剥夺未成年法定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应当宣告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保证未成年继承人相应的遗产继承份额。
(三)以强制力确保成年人的合法继承权。对于侵犯未成年人继承权的行为,涉及未成年人继承权的纠纷案件,受诉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依法作出判决,在其他当事人不履行判决内容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依申请依法强制执行,确保未成年人合法继承权的享有和实现。
(四)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仍然依法享有对父、母双方的遗产继承权,且该继承权的实现受到法律的保障。
关于未成年人继承权的保护,我们需要知道的是,由于未成年人的年龄小,很多事情都不了解。多数人利用这一点,霸占遗产,不给或者少给未成年人遗产,这样就造成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丧失,不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因此,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寻求律师的帮助是比较明智的选择,相信在律师的帮助下,会很好的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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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23
您好!
《继承法》第六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根据上述规定,在继承遗产时,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基本都需要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根据该规定,可见,即使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同意放弃继承权,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放弃的,其代理行为也是无效的。
实践中,有些监护人代为放弃继承权并办理了公证,对于公证放弃财产是否有效?法官表示,放弃继承权作为单方法律行为,可以办理公证,但是对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代理其放弃继承权,由于这个行为本身是无效的,因此,对未成年人放弃继承权这个无效的民事行为进行公证亦是无效的。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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