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提取业务前,应由单位经办人到单位公积金缴存网点为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职工携带以下相关材料直接到办事机构办理提取手续:
(一)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所需资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公积金联名卡;
4、县(市)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一至四级);
5、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二)因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或本市农业户口提取所需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
5、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三)在职期间被判刑提取所需资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书;
5、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四)超过三年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
2、《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缴存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参照《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职工凭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经单位确认各项材料真实有效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职工根据单位意见,凭相关资料,到办事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书面决定。
参照《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办事机构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办事机构审批同意后准予提取的决定,到指定的银行代办网点办理提取手续。不准予提取的,办事机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理由。
参照《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职工,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的提取规定,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办事机构办理提取手续。
扩展资料
参照《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四)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
3、在职期间被判刑的;
4、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六)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
(七)有以下两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职工享受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大疾病的。
(八)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如果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提取所需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全国各地大同小异,包括离职后的提取或者转移,可以去当地公积金中心查询。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
息的;
7.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8.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1.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对于离职人员来讲,只要符合“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的条件即有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合肥市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
四、提取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2.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