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单位和个人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工资的20%和8%;
2、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10%和2%;
3、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2%和1%;
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约0.8%,个人不缴费;
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约2%,个人不缴费。
扩展资料:
1、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2、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我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费率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我们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