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退股引发的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2007年家里人和别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家里人出了30w现金,对方原料加现金一起大概约有10w左右,其他证照,配方,渠道皆算成无形资产.我家占股3成,对方7成.3年期间公司已经实现盈利.但是由于今年我家需要够房,另外厂房拆迁,决定退股.大股东以公司现金不够为由拒绝.另外提出除非将公司出售,否则不可能归还当年投资的30w.另外3年期间从未分红.现在有一家公司对我们这边出现合并一项.但是价格给的很低,只有20w.我想咨询一下这种事怎么解决.如果大股东真的20w把公司给卖了.我们家那30w是不是绝对拿不回来了.而且如果大股东将公司出售之后,是否只用给我们家出售款的3成就可以.比如公司别的人家不要,只要牌照,然后卖了40w,我家是否只能拿到12w,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拿回投资的钱.因为当时大股东的水分太大.我家是出的实实在在的现金.我担心如果这样搞,会亏得血本无归!!请专业人士帮忙分析一下,跪谢!!
合同上明确写明我方占股3成.另外由于这个公司我们属于中途加入的,事实上在我们投资之前就已经在运作,而且法人并不是大股东,而是大股东的老婆.在我们投入这30w之前,公司只有两个品种的商品,然后证照齐全,正常运作,我们投资之后商品品种变成六种,其他4种商品的批文都是用我方的钱办理的.工商局注册时我方并没有加入,所以可能那边没有我方的记录.验资报告十有八九也没有.可以确定的是配方和渠道确实入在公司,但是绝对值不到70w

恩,首先你需要上工商局查询你们所占有的股份,如果有,大股东只能出售他所有的那一部份股份,不能出售你所拥有的股份。如果工商登记上没有你们的股份,你们属于隐名股东,不能阻止大股东出卖公司,不过你可以根据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如果你对公司的状况有疑问,可要求查询帐目。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运作三年想直接退股不是容易操作的。但出售确实对你不利,按照出售来看,以下请参考
1、查初设时的协议,有无明确规定你就是三成;
2、到工商局查登记注册时你占股份比例;
3、找设立时的验资报告,看有无对你有利的证据;
4、配方,渠道皆算成无形资产有无依据,如有,那么是否已经入在公司,产权是否交割,如没有,就说明出资不到位,你到法院以股东是否申请资产保全,且要求重新界定股权比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3-15
上面两位的回答基本上都是对的,要注意参考!

我综合一下,简单跟你重复和补充一下!

首先你没办法阻止大股东卖掉公司,这已经是既定现实。但不表示你没有可做的,有几点你注意一下!

第一:验资。公司以20万卖掉的依据是什么?对方买家是什么身份?小地方很多那种亲戚卖亲戚只为吞掉你家的股份也说不定。建议用流氓混混之类。
第二:股份验证。公司运作期间你们投入的资金证明和公司验资对比之后,你们可能在股份上也许有争取的余地,股份是不能随意变更价值的,10%值10万的话,30万所值就一定是30%,如果随意更改股份价值是肯定有争取的余地!这方面要请教律师。
第三:盈利。不需要多说~

虽然你没有写明公司是不是在运转,如果有继续在盈利的话,可以考虑截留货款或者以低价拿货等方式折回自己的钱(现金1:1)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之规定,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不能退股,公司非有法定事由也不能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因此,若你想将所持之公司股份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时,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你的出资,不购买的就视为同意转让。如果你的这项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完全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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