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大学毕业以后我把档案托管到了当地的人事局,但是2009年12月份我刚好要入党转正,所以就去人事局提档案到社区党组织转正。但是我的人事档案和党组织档案是装在一个袋子里的,转正的时候需要看材料,社区就把袋子打开,把党组织档案拿了出来讨论研究。人事档案重新封好,并贴上纸条说:因为转正需要,XXX同志的党组织档案提出讨论,故其组织档案交由街道保管,人事档案由其自己保管。
我怕出什么问题,就把重新封好的人事档案重新拿会人事局,并请他们保管,谁知人事局的办事人员说:这个没关系,只要封好了就可以了,你自己保管吧,等你找到工作,或者考上研究生要去读书了,就省得再到我们这里取了。
于是我就自己保管着人事档案,组织档案就在社区党政办。
现在我考上了研究生,学校要求填调档函,我请同学去帮我填,同学知道我的档案在自己手上,那么我这个调档函还有没有必要填?因为如果我填当地人事局的地址的话,调档函发到人事局,而档案又在我自己的手里。
刚才打电话问人事局,人事局说可以填,到时候调档函到了他们那里,我就自己带着档案再去他们那里办理就好了。又打电话问学校,接电话的人说,好像档案在自己手里的话就可以不开调档函了,自己带过去交给学校就好。
这两种解决办法,我担心会不会出什么问题,因为都不是正常的档案提取程序。两边的办公人员——学校和人事局的都是漫不经心的,万一出什么问题就麻烦了。。。。。。因为我同学说要档案过去了,才发通知书。档案到校的最后期限是5月20号~~急死我了~~
这事该怎么办?大家有知道该怎么办?谢谢了,帮帮我。。。。。。
补充一下,研究生报名的时候我的档案还在人事局,因此但是填的档案地址就是“XXX人事局”。报名表上是这么写的。。。。。。
另外第一位回答者1066808057,您觉得您的回答很伟大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