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朋友开公司叫我去帮忙,(主要工作就是帮他发材料及付材料款)每次付款都的他拿钱给我去付,我都开了收据(和朋友拿钱的收据)给他,后来工程完了,我们俩对帐,我交给朋友的商家收据和发票是一共是57万元,而朋友说拨给我的款是67万元。差了10万。我们又去发材料的商家对了数据都是对的。可是钱就是差了10万,而我真是没拿他的钱(差额的10万),可是我开给他的钱的收据是67万。他现在要告我非法侵占他人财产。请问我要怎么办?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侵占罪是根据数额定罪的,各地规定的立案标准都不同。根据相关规定,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100000元以上。
参考资料:我是经侦的~如果控告职务侵占应由经侦管辖~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如果构成犯罪,罪名也是职务侵占罪。
如果他告你他必须有证据证明你确实拿了10万元。
在刑诉中,举证责任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被告人一般不承担举证责任,一般承担责任的是公诉方,即检察机关。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确实没拿,且账目核对无误,可以请个律师做无罪辩护,但如果对方拿不出证据证明你确有侵占10万元财产的证据,检察机关不会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