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条件
1、候选学生必须为本科二、三年级优秀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
2、本次可以参加选拔的院系及交流学校名单及申请说明(见附件1),各学院每所交流学校推荐1或2名候选人参加本校的面试。
3、申请者必须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
4、愿意到交流学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
5、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按照当地的消费水平每月大概1500-2500RMB之间)、保险和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对方接收学校免学费或住宿费,但我校学费和住宿费必须正常缴纳。
二、报名时间
截止到2009年10月11日,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各个学校的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选拔办法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到所在院系报名,并认真阅读申请程序和须知(见附件3)。各相关学院经过筛选,每所交流学校可以推荐1或2名候选人(学校港澳台办不接受学生个人的直接申请),于10月11日前,各学院将候选人材料及名单信息送至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港澳台办将负责审核资料,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面试,从中遴选合适的人选,并最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报名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a.个人详细履历(中英文各1份打印);
b.个人交流项目申请表1份 (附件2);
c.学生成绩单2份(须盖院系印章,须注明专业成绩的排名);
d.相关英语水平能力的证明;
e.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
附件下载:(附件1、2、3、4)
四、交换生的学籍管理问题
学生赴台湾各大学学习期间保留学籍。学校认可学生在各大学交流取得的课程学分,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学生所在学年的奖学金评审及保研事宜。返校后,由院系根据学生在交流大学取得的课程学分确定其顶替本校相应的课程学分。
交流项目负责老师:吴天喜
电话:218 7522 Email:txwu@xmu.edu.cn
我不是法语专业的,其他的就帮不上忙了。每年的名额不一样,大概107人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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