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依法自行解散清算或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因须全面了解公司资产、债务及经营情况,容易发现公司既往经营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除此之外,针对公司清算而产生的刑事犯罪,实践中多见妨害清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虚假破产罪。四川时代永嘉律师事务所雷拥军律师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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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62条就妨害清算罪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7条就妨害清算案件刑事立案标准予以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四)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六)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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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拥军律师补充:
《刑法》第162条之1就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8条就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案件刑事立案标准予以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162条之2就虚假破产罪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雷拥军律师补充: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9条就虚假破产案件刑事立案标准予以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隐匿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承担虚构的债务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四)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应清偿的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得不到及时清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六)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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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拥军律师支招
为避免公司清算过程中存在妨害清算的刑事风险,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清算义务人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避免有以下行为:(1)故意隐匿财产;(2)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3)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属公司法定留存文件,为避免公司清算过程中存在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刑事风险,公司日常管理中应当建立完善的会计记录及保管制度。公司进入清算程序的,可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上述会计材料,经司法破产清算的,应及时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清算义务人应避免有以下行为:(1)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2)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雷拥军律师提醒:
为避免虚假破产的刑事风险,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员应当避免滥用公司破产程序,以隐匿财产、虚构债务或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达到免除公司债务目的,侵害公司债权人及其他人利益。
破产清算风险有哪些
1、刑事风险,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将构成妨害清算罪;2、民事风险,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清算中存在哪些刑事风险?会触犯哪些罪名?
公司依法自行解散清算或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因须全面了解公司资产、债务及经营情况,容易发现公司既往经营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除此之外,针对公司清算而产生的刑事犯罪,实践中多见妨害清算罪,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虚假破产罪。四川时代永嘉律师事务所雷拥军律师为您详细解读。...
对破产清算有哪些风险
一、企业在破产清算中存在的刑事法律风险 (一)妨害清算罪依据刑法第162条规定,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公司企业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企业在破产清算中存在哪些刑事法律风险
一、刑法第162条 【妨害清算罪】1、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本罪...
破产清算的风险有哪些?
1、清算组成员的民事责任风险。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2、企业破产的民事责任风险。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欺诈破产的民事责任风险、欺诈破产行为是指债务人违反破产...
公司倒闭拖欠工资会坐牢吗
当公司遭受财务危机导致彻底倒闭时,若无法支付工人工资,一般情况下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形之下,企业可以依法申请实施破产清偿程序,破产清算所产生的财产分配将优先用于解决员工欠付薪资问题。若是清算结束之后仍然没有剩余财产能够用于支付工资,那么超出其承担范围之外的部分便无法得到解决。然而,...
破产清算组风险的内容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法律风险的防控原则有哪些?(一)事先防范原则。事先防范主要内容是指铲除刑事法律风险存在的土壤,排除这种风险的可能性。因此,事先防范是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前提。(二)事中控制原则。事中控制主要指企业在运作的过程中,通过完善法律工作机制,强化各个部门,直至各个人员的法律责任,实现...
企业倒闭,老板逃跑会有什么后果?
1、企业倒闭,老板逃跑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俗称恶意欠薪罪),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有关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规定: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劳动者...
公司宣布破产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破产后法人的责任,一般有以下的三种,具体如下:1、企业破产,法定代表人承担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以后再办企业时会受到很多限制。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定代表人的人身可能受到限制,如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导致法定代表人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受到刑事处分;2、如果法人没有成立上的缺陷,其...
公司破产的话法人代表会坐牢吗?
破产有罪,是一个错误的观念。目前绝大多数跑路的老板就是因抱有这样观念而盲目地作出了错误的选择。\\x0d\\x0a企业破产并不招致法定代表人有罪的必然结果,如行情下行、银行收贷导致正常运营的资金链断裂等客观因素导致企业破产的,法定代表人并不必然有罪。\\x0d\\x0a《破产法》第125条规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