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计划生育证需要提供以下的资料到计生部门申请办理: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宝宝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宝宝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办理程序可以参照如下处理: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扩展资料: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适用人员: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申请设立民营社会医疗机构等需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
办证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办证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
审批流程:领取审核登记表,然后到所在单位或村(居)盖章,所在镇(街道)计生部门盖章,最后人口计生局审核盖章即可。
参考资料:
所需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双方结婚证;
3、节育证明。
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⑵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申请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持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可留材料原件进一步核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涉及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申请设立民营社会医疗机构等需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流动人口。
办证条件: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办证机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
审批流程:领取审核登记表,然后到所在单位或村(居)盖章,所在镇(街道)计生部门盖章,最后人口计生局审核盖章即可。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计划生育证明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应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等资料。办理程序可以参照如下处理: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孙旭权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张烜墚
资深刑事律师
张丽珍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林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绍熙
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杨鹏淋
资深劳动纠纷律师
查
看
更
多
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准备好全家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簿的首页))
2.准备近三个月的查环查孕的记录(证明小宝宝的存在)
准备好你们夫妻结婚证明(原件,复印件)
4.准备好准生证和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规范管理和服务,记载公民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的凭证。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有《生育证》、《生殖保健服务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办理条件:
北京地区
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上海地区
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到外省市居住的本市户籍成年育龄妇女(18-49周岁)。
广州地区
凡本省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含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者、离婚、丧偶者、未婚收养者),均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在户籍所在地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在广州务工的外地人口成年育龄妇女,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生育证明需要以下材料:1、结婚证、户口簿以及本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张;2、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3、《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根据《中华人...
办理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办理生育证明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1、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村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3、两张本人近期的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法律客观:《人口与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证明在哪里开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分析:所需材料: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4、宝宝出生后带着...
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生育情况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一、个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以证明个人的身份信息和基本情况。这是计划生育证明申请的基础材料,必须准确、真实。二、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结婚证,未婚的申请人则...
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生育证明应去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进行办理。需要的材料有: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
计生证明在哪里开,需要什么证件
法律分析:计划生育证明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所需材料: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
生育证明去哪里开
生育证明的开具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申请人应了解当地的开具条件和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在提交申请并经过审核后,即可领取生育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
去街道办理计生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1、所需材料:结婚证、全家户口簿、本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张。2、申请人持1项规定材料及复印件一套到户籍地村(居)委,填写信息资料。3、镇、街道计生机构核实后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委托发证的村(居)委也可直接发放《服务证》。4. 若是流动人口户籍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在到达本市15...
办生育证需要什么资料
生育证明需要以下材料:1、结婚证、户口簿以及本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张;2、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3、《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由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法律分析】《计划生育...
开计划生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一般来说需要在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但如果是迁移户口的人员,则需要在迁入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生育证明。开具计划生育证明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六条国务院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