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房子归孩子,房子男方还有份吗?

我与前夫09年离婚,当时有套月供的房子未还清房贷,离婚协议时写明房子给孩子(孩子只有5岁),孩子的抚养权归我,房子由男方月供至完清房贷为止。当时离了后男方在家里还有一部份东西未搬走,所以还有家里的钥匙,时不时都会来我家,现在已过去一年了,我通知他搬走他的东西时,他说这房子只是孩子有份,我没份把他的东西处理,他的意思是他也还有权时时来这个家里进进出出,请问如果这样的话,我有没有权把家里的锁换掉,或是把他的东西处理掉?这个房子他还有份吗?

目前来看,这套房子还是属于你与你前夫的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你们约定该房产赠与孩子,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履行,不动产是以登记为准,除非你们将该房产的登记为你的孩子,才算赠与完成。只有这样,你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可以拒绝对方来你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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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18
简单地说:无论这个房子是不是他的,你都无权处理他的物品;而不管房子是否过户,你都可以换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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