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但现实有财产怎么办

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但现实有财产怎么办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

其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到期没有履行义务,应当按应给付金额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延期付款违约金。这样算来,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应付的欠款,每拖一天,就要多支付很多违约金。

而对于执行法律又没有规定期限,只要被执行人还活着,哪怕是20年,30年,都不可能躲掉履行支付的义务。对于一个希望正常生活的人来说,早日结束被法院围追堵截及传唤的日子,也是其内心的希望。

其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法院执行庭的人手有限,又是日理万机,每个法院手里总是有几十上百个案件,法官对某一当事人下的工夫相对较少。因此,为早日实现自己的权益,当事人自己也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寻求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可以再请一些专业调查机构予以协助。

其三,关心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

只要被执行人有新的收入,扣除生活必须部分,剩下部分就可以被执行。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如下:

1、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3、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强制执行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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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23
尽量收集相关线索,如对方高消费等等,找执行局处理。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恶意逃债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追问

执行局下班时间找到被执行人,上班了,被执行人又跑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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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0-26
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但实际有财产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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