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XXXXXXXXX:
XXXX公司已于XX年XX月XX日被XXX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宣告破产.经审核,你单位尚欠XXXX公司债务计人民币XXX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书后30日内向破产清算组清唱债务。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请求XXX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裁定,逾期既未清偿又未提出异议的,破产清算组将依法申请该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通知
XXXXXXX清算组
前提是,我单位已不欠他们款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