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市规定略有不同,广东只要是外地户口又有离职证明就可提,而一般大众公积金中心规定如下
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婚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代他人提取公积金的,应提供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根据情形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一)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及复印件;
(二)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过户前后《房屋所用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和过户手续及复印件;
(三) 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提供土地证、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购房合同或协议、交款凭证及复印件;
(四)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及复印件;
(五) 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手续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提供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所提供材料、凭证时间至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最高提取额度为帐户余额的80%;
二、退休的:
提供退休证明及复印件;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劳动鉴定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复印件;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及复印件;
五、出境定居的:
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及复印件;
六、户口迁出本市的,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及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本及复印件;
七、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贷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及复印件;
八、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
提供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证明,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证明及复印件;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与死亡职工身份关系证明或遗赠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个人因购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提取职工个人帐户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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