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可以换专业,换专业的办理流程如下:
转专业的手续是:
要求改报专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自学考试报名前,持本人的准考证、单科合格证书和所在单位证明,到地、市自考办领取并填写应考者转专业报考登记表。
考生转专业后,要按照新报专业的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原报专业(转出专业)已考试合格的课程与新报专业(转入专业)规定的考试课程;
如果课程名称、考试范围、要求均相同,学分相同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不再重复考试。
考试时间
全国自学考试时间一般如下: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自2015年起大部分地区已将考试次数调整为4月和10月两次,详细情况请咨询所在地自考办。
考试计划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
专业考试计划的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学历层次与规格、考试课程与学分、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主要课程说明、指定或推荐教材及参考书、其他必要的说明等。专业考试计划实行课程学分制。
专科专业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各专业总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开考课程不得少于15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14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