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去世后有一房子,我办理继承时,要求提供祖父母的死亡证明,如果不是本地,还得公证。我祖父母都是在50年代去世的,而且据说老家也不是在现在这里,具体在哪我也不知道。我上哪开这个死亡证明啊???
死亡证明可以在村委或者卫生站、公安部门以及殡葬部门开具。
死亡证明开具方法如下: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不是正常死亡的,卫生部门也不能确定是否正常死亡的,可以到当地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2、正常公民死亡的可在居委会,卫生所或者医院出具证明。
3、公民已被火化,可要求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扩展资料:
开具死亡证明的流程和所选材料
1、提交材料
死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死亡证明材料(医疗部门的医学死亡证明、居(村)委会的死亡证明;法定机关的死亡证明信、殡葬馆的火化通知书)。
2、办理流程
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出具注销证明,并收回《居民身份证》。
3、办理时限
条件符合、材料齐全的,会予以当场办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死亡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 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扩展资料: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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