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企业破产清算是企业走向消灭的一个标志,如果职工的劳动保险问题得不到一次性的解决,在企业破产清算终结后,企业主体消失了,这个问题便将永远无法得到解决,这非常不利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因此,从保护职工权利的角度出发,清算组必须对破产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历史情况进行清查,向社会保险管理机关提供职工的工资表、劳动合同、历史缴款记录等有关证明文件,实事求是的计算职工每人应补足社会保险的具体数额,并及时与社会保险机关核对相关资料。
由于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时常受到政策影响,有的还和当年当地人口的月平均工资挂钩,因此,掌握缴纳社会保险的标准并计算职工个人的应缴社会保险费,是清算组必须完成的一项繁琐而细致的工作。
在清算组与社会保险机关共同完成核对应缴社会保险数额的工作后,社会保险机关将为破产企业开具社会保险费征收核定单,清算组应按照核定单的要求及时将所欠的社会保险费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