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后户口分开,但是没有迁出当地,请问还有我的田地吗?

如题所述

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无法得到房产的所有权或是承租权,应怎样解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另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可见,离婚时,一方当事人无法得到房产的所有权或是承租权,法院有权从另一方的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当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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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15
你好,如果你以前有土地,离婚后户口没有迁出,是有你土地的,土地这30年没有变化。
第2个回答  2020-06-15
如果原先有你的田地的话,即使离婚之后也还是有你的口粮地的。
第3个回答  2020-06-15
我离婚后户口分开了,但是没有迁出当地,所以你的田地还是必须有的,因为你还是本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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