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有区别吗

如题所述

不一样的。

1.定义与准操作项的区别

特种作业

(1)定义: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健康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法律依据是《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30号令)。

(2)具体的操作项:

1.电工作业

1.1高压电工作业

1.2低压电工作业

1.3防爆电气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2.1融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2.2压力焊作业

2.3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

3.1登高架设作业

3.2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4.1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4.2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特种设备作业

(1)定义: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法律依据是《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0号令)。

(2)具体的操作项:

2.发证机构的区别

特种作业:由安监局颁发证书(应急管理局)

特种特备作业:由质监局颁发证书

3.证书的区别

4.复审的区别

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单位内有效;

特种作业证的复审周期为三年,并且要求持证人在复审日期前60天就要开始申请复审。

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统一,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过了证件复审日期没有复审,将直接造成证件失效,同时网上在无法查到本人获取证件的相关信息。

特种特备作业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

持证人员应当在复审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申请。

对持证人员在4年内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不间断作业要求和安全、节能教育培训要求,且无违章操作或者管理等不良记录、未造成事故的,发证部门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准予复审合格,并在证书正本上加盖发证部门复审合格章。

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复审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总结:

特种作业证与特种设备操作证有区别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1、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没有区别,安监局现行的都是《特种作业操作证》,不是《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是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岗位的操作证,如:常见的电工、焊工等工种人员的操作证。
2、现行还有一种是质检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这个证属于特种设备的操作证,如:锅炉、压力容器、起重、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4-06
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其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将原有的12个种类55个作业项目合并为11个种类20个作业项目,将8个特种设备相关管理项目合并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一个项目,将5个气瓶作业项目合并为“气瓶充装”一个项目,将压力管道巡检维护、固定式压力容器操作等35个项目无须再取证,减少人员重复取证,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和负担,新规将于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众所周知,特种设备、特种作业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记得前几天有同事问我“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焊工)的作业人员,是否能从事厂内工装区域的普通电焊作业?”我当时告诉他不能,并给他讲明了这两本证书的区别。关于“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目录”、“特种作业目录”、“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这些“特”氏家族成员,相信有许多从业人员甚至管理人员还是会傻傻分不清,今天对这些易混淆知识点进行重点讲解。敲黑板,注意做笔记哈!

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和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的总称,国际上称之为“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 “危险性设备”或“特定危险设备”,在我国实行特种设备目录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发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样式类似于国内大学的学生证,有效期4年,每4年复审1次。根据2009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2014版《特种设备目录》,我国纳入安全监察的特种设备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管道元件、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还包括特种设备所用的材料、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从事以上所述特种设备作业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称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70号令《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

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健康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特种作业目录由国家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发布。“特种作业操作证”样式与我国的居民身份证相似,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根据2014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7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及附件《特种作业目录》,我国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以及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等。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区别:现针对前面同事提到的问题做一下详细讲解。特种作业工种中的焊工,包括电焊、气焊,所从事的都是金属焊接作业。而特种设备作业中的焊工,不仅有金属焊,还有非金属焊,不能把电、气焊作业与特种设备金属焊接作业混为一谈。另外,《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Z6002-2010,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0年第126号公告)对金属焊工操作技能考试项目均有明确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也对作业人员的作业范围做出了非常明确的界定,包括:焊接的母材、焊材、试件、焊接方向、焊接程度等都有严格限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强调更多的是对工艺的要求。

两本证书从字眼上看貌似没有太大区别,但严格意义上讲,“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与“特种作业操作证”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证件,两者不能通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关键词是“特种设备”,证书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而“特种作业操作证”关键词是“特种作业”,证书由应急管理部门(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这也是应急管理部门在执法检查时会要求被查人员现场提供的证件。权限范围方面,“特种作业操作证”全国有效,且不受所从业单位的影响,即取证人员只要持有该证件,作业地域不受限制。而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从业人员必须在企业注册才能在该企业范围内从事相应的作业活动,若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从业人员超出注册所在企业范围进行作业活动,将视为无证作业。
第3个回答  2021-04-06
这是个利益分争
现在的形式是:
特种设备监管归质量监督局管,也就是特种设备的生产,安装,改造,报费.其中最主要的产注册登记和年检.
相注册登记的话必须有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也就是质量监督局发的证书.举个例子,你公司买一个叉车,就要注册登记,他们会找你要一个质量监督局发的叉车司机证.你要培训.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的是人,也就是<<安全生产法中>>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安监局培训的证书在全国通用,范围很广,但是安监局是新成立的局,没有太大的根基,处罚力度也不大.

总之,他们两个局谁也不说对方的证书无效,但是只是说没有自己局发的证书是违法.
安监局有<<安全生产法>>罩着.
技监局有<<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罩着.
安监局只管人,技监局管设备,但是设备没有人操作不了,而且他们是一个老牌的局,罚起来狠,还是听他们的吧.
第4个回答  2020-05-21
你好
特种作业操作证是IC卡样式
安监局颁发的
职业资格证是劳动部颁发的
分级别的
本本样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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