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种文件,最高院规定法院对于民事诉讼实行登记制度,即使是小产权房纠纷也需要登记立案。
法律分析
按已有的判例,一般按合同无效处理。因为小产权房出售方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出售房产,所以房屋所有权不存在,没有处分权利,合同无效,如果有纠纷,当事人正常起诉就可以。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国家房管部门不予颁发产权证的房屋。“小产权房”并非一个法律概念,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众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因此,在买卖小产权房时存在一定风险,双方签订的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等情形。如果已签了合同但尚未取得产权证明,并且该房屋系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且购房者非当地居民,鉴于可能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这是最直接的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二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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