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再婚夫妻双方一方婚前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再婚后,不能再生育共同的子女。
现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 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 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 再婚(不含复婚) 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 再婚(不含复婚) 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根据上述规定,你们已不再符合再生育条件。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对生育政策的了解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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