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 在校本科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成绩优秀,2010-2011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也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3. 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4. 国家奖学金申报需提交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中国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的一项奖学金,一般为每人每年8000元。2007年,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有关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10月,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