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缴纳社保转回户口所在地有什么规定?

您好,想问一下我12年在苏州买的养老保险有三年时间。当时辞职回老家之后就一直没有转回户口所在地。现在想把它转回户口所在地可以吗?已经有八年时间了。急急急

一、将外地社保转回户口所在地的流程:

1、申请

参保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社保局的自助终端机登录申请打印或者社保经办窗口申请(无需填表)。

2、受理

自助终端机自动读取身份证审核或经办窗口人工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1)符合条件的受理并出具转移凭证。

(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携带的材料。

3、审核

申请人携带转保凭证到转入地申请转入,转入地寄送寄送同意接收函到转出地,转出地接到联系函后审核办理。

4、审批

审批通过后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

5、办结

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业务办结。

二、社保关系转出需要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

三、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点:参保人参保所在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停止对外办理业务)

拓展资料: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3、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社会保障局-保险关系转出市外

参考资料来源:人社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8-06
在异地缴纳社保,转回户口所在地,有什么规定?你应该咨询一下社保,看看有什么说法吗?我想如果你还仍然在异地交社保,你必须有户口,所以你还应该在原地把社保交够15年,15年以后可以不交,等待退休
第2个回答  2020-08-06
应该是可以把异地缴纳的养老保险转回户口所在地的,具体情况,你去咨询苏州的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他们会告诉你能否转以及如何办理。
第3个回答  2020-08-06
在异地缴纳养老保险的话,要转回户籍所在地,你只需要拿着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的社保局去办理手续就可以了。
第4个回答  2020-08-06
如果你之后一直在户籍地交,你可以申请社保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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