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子女名下的财产无需分割。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处理,对于其他的财产,夫妻双方无权分割,在子女名下的财产,只能属于子女所有,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无所有权,也就无权分割。总的来说,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只能对夫妻双方名下的财产有分割权,对于其他的财产,双方无权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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