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2009年12月在上班期间为了帮公司筹备零钱,在出门的路上被出租车撞的,左脚骨折还开刀动手术住了两个月院,我现在还在休养期间医生说拄拐杖就要半年.虽然说住院费冶疗费都由出租车跟保险公司赔了.但我老板太不仗义,我上午被撞他中午就给我结了工资,我跟他提工伤的事他一直回避.就是当天买了点水果后,到现在一直就没出现.这点我感觉不甘心。我已经在这公司上了半年班,但一直就是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这样能否要求老板赔偿呢?具体的等程序应该怎么走?我还要准备那些材料呢?请大家帮帮忙好吗?因为这件事我从来没有遇到过.一直很无奈.不知该怎么去做?我打算四月去跟他们谈谈.谢谢大家!
因为我是被车撞后是直接被送到医院的,自那以后到现在我就没到公司里去。我的考勤卡是在公司。不知道他们有没有作废扔掉。工资掉也在他们手里,如果他们有意回避的话,他们都可以销毁的。现在我唯一能有的证据就是我其它的那些同事还在那里上班。他们也许会我作证,我不知道这样能否行,工伤鉴定我会做的,那我还要准备那些材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