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目前我是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还有2年毕业。但是凭借自己努力找到了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对方是企业单位。但是签署工作劳动合同时,对方说由于是在校生,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单位如果要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单位就必须给我上保险。因为在学校我已经上了一份保险,所以工作单位认为不能再给我上保险,所以就说只能签订临时合同。但是临时合同的待遇和正式劳动合同的但与很不一样。
我想请教一下律师老师:是否我这种情况的在校研究生就没法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公司说的对吗?
学校的保险和劳动合同中的社保分别属于什么保险? 两个保险一起上合法吗?
在校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时上社保,合法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