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中列举的这些不是地方各级吗?
...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每届任期5年。
答案:B 解析: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每届任期5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每届任期3年。
...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每届任期5年。对还是错?_百...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每届任期5年。
1982年宪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每届任期 5年。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
宪法第八章第九十八条的内容
1954年宪法规定,全国和省的人大,每届任期4年,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大每届任期2年。1975年宪法规定,全国和省级人大的任期为5年,自治州、市、县、自治县、市辖区的人大每届任期为3年,农村人民公社、镇的人大的任期为2年。1978年宪法与1975年宪法的...
县政府和乡政府机关每届任职分别为几年?
五年 2004年宪法修正案 第三十条 宪法第九十八条“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零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国家机构体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地方国家机构体系主要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构成。这些机构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以及乡、民族乡和镇。地方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还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但本节主要讨论前两者。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性质与地位: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乡镇人民政府每届任期
一、乡镇一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为5年。二、在2004年以前,是每届3年。根据2004年10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本法58条在修改后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每届任期由三年改成五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地方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哪些?
1.性质和地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大和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
乡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是几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和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