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建设单位如何督促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整改

如题所述

这是两方面的归口管理:
一建筑市场执法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则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二建筑安全执法管理部门,建设,施工,监理在场,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天津市现在的归口管理在《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负责建筑市场,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三个部分的执法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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