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张三通过我向李四借的钱,张三给我写了借条,但是借条上没写利息,口头约定月息1分。

我又给李四写了张借条,上面写有利息,但还款日期都是口头约定,借条上没有写明,现在李四找我要钱,张三迟迟的不还钱,我想起诉法院能支持利息吗?谢谢!

根据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所以,可以凭借借条去法院起诉,口头约定的利息问题如果不能举证,可能不会得到支持。追问

非常感谢你的回答!我给李四打的借条上面有利息,而且时间和金额也都一致,算证据吗?李四是我的朋友。

追答

这是两个借贷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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