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公司试用期为三个月,原因有哪些?

如题

第1个回答  2019-11-09
大多数公司试用期为三个月,第一个原因是因为这些公司都认真核查过,一般完全胜任职位的工作,三个月是比较适合的,第二个原因我觉得是公司的利益,三个月的试用期可以为公司减少了很多财产支出,变相压榨这些员工。
第2个回答  2019-11-09
大多数公司试用期规定三个月,也是在经验积累上的自由裁量权。三个月的时间,基本上可以判断新人的品行、才能以及是否胜任岗位工作、具备交流沟通能力以及工作开拓性等方面符不符合要求。
第3个回答  2019-11-19
三个月的试用期是一个公司可以试用员工的最长的一段时间,所以很多公司都规定三个月的试用期,一方面是为了节约成本,因为员工在试用期的时候工资会更低,一方面是没有办法违背法律,因为不可以在规定更长的试用期。
第4个回答  2019-11-19
理论上员工从入职之日起公司就必须给员工投保,不论其是在试用期还是转正,但是因为办投保的时间会因为社保局的原因导致公司无法即使办理该员工社保,但绝对不会拖过一个月期限(因为每个月都有以及交纳社保,增减员的机会),所以你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第5个回答  2019-11-19
一般的公司试用期都是一个月,基本上都是按国家规定走的,如果试用期为三个月的情况下,除非特殊原因,要是签一年劳动合同肯定就是违反劳动法的,因为试用期给的工资低 而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公司有时候就钻了这个空子。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