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的交易流程: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扩展资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8、其他资料:
(1)住宅类房屋买卖的,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核时申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产已购共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3)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出售,确需出售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的证明原件;满五年出售的,需提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放弃回购权的证明;
(4)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5)标准价、优惠价提交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的);
(7)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8)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还应提交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诺原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手房买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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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
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天津二手房过户流程分以下两种:
1、 购买房屋无贷款且买方全款购买:
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且交付卖方不超过全款的10%的定金,签订合同后双方约定日期去所属不动产登记中心签订买卖协议(全款买卖目前可以放弃资金监管)、交相应税费、过户,顺利的话当天可以办理全部手续,7个工作日后买方领取新不动产权证;
2、 卖方有贷款未还清:
首先卖方先还清剩余银行贷款(目前多数银行必须先行预约再还款,7-30天不等)。
待卖方还清所欠银行贷款且注销抵押手续后,房产评估--到所属不动产中心签订买卖协议—买方将首付款存进资金监管中心账户--买方审批银行贷款--过户并进抵押—银行领取他项权证—银行放款—卖方收到全部房款—买方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凭新的房产证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水电煤等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