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老公(我俩结婚3年生有一女儿,他与前妻离婚已有5年)把他和前妻的孩子(这孩子当时法院判给女方)的户口牵到他们家(老公和我孩子的户口都在开发区他爸爸家,我婚前有房产,我户口就没牵去),并把孩子领回家(他父母家)生活,老公以没钱为由不扶养我们的孩子,孩子生病也不管不问,我该怎办?这样合法吗?他牵前妻的孩子户口需要告知我吗?合法吗
妇联去调解:他还说没钱再养这个孩子了,说自己没工作,他明明在私人老板那里上班,只是不交保险的那种,他就说没工作……然后打电话那我:贱嘴,不要脸,不怕丢人你就去告,反正没钱给,有一个女孩了,不稀罕……我女儿可以起诉他要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