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这些年
中国经济是不断快速发展,许许多多的人员都到城里务工,伴随着出现的问题就是出现越来越多的
留守儿童,他们的学习、生活、
心理问题也就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
在今年2月份的时候,国家为了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出台了相关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至今,浙江、安徽、福建、山东等26个省份都出台了相关的实施意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措施。
在国家出台的《意见》中,对于留守儿童给出明确定义: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而在
国家卫计委公布的《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5年)》中,流动家庭与留守家庭成为常态家庭模式。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全部儿童的35.1%,比例最高的是
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意见》还要求,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各地也就对于这问题相应的提出政策。
在山东就指出,2016年,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2017年,建成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平台。
福建则是力争到2017年,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源头预防等关爱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伤害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浙江提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前应当将务工地点、联系方式和委托监护等基本信息告知村(社区)和子女就读学校(园)。
云南要求,用工企业、单位要提醒、督促务工人员履行家庭监护责任。
关于留守儿童问题,很多外出务工的家长也是不想把他们的孩子留在家乡,在他们工作的城市为了要控制人口,就把外来务工子女上学的入学门槛提高,这也就导致了他们不得不把孩子留在家乡,这也是留守儿童数量不断增加的原因。所以,要从根源解决这个问题,各地就必须出台相关政策,把外来务工子女纳入享受本地教育对象中去,支持
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接受
义务教育,解决他们就地入学问题,完善和落实他们可参加中、高考的相关政策。只有解决这一问题,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就不会成为留守儿童,这样留守儿童的数量就会下降,相应的问题也就会得到解决。
文章来源 英盛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