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服装店的导购,于上月4日进入我们店里工作,试工期是三天,三天没有工资,只有所卖服装提成,试工之后我就开始正式上班了,但是在上月29号上班途中我被车刮伤了,于是当日未去上班,老板说我那天没上班就扣了我的日薪,我觉得老板太冷血就在30号对老板提出辞职,可老板说我要提前一个月才可以辞职,但是在我去面试的时候老板根本没有提到这个问题只告诉了我上班时间和工资,而且我们每周日都上全天班(上午九点到晚上十点半)而且没有加班费,没有任何补助,没签署任何合同,包括我做到这个月8号都还没有签订合同 ,我今天又对他说要辞工要他结我工资,我们工资都是压二十天,也就是说上个月的工资这个月20号才可以领,可他却说我必须做到这个月30号,因为我要提前一月说辞职,否则自行离职没有一分钱,可是我做了一个月了他也没有与我签署任何合同,我没有任何保障,这样的我可以拿到工资吗,去劳动局有用吗?
还在那里上什么班呀
追问我已经去劳动局问过了
劳动局感觉有点包庇他们吧 说我连东莞最低工资1510都不一定能拿到,说要看我老板心情
我是去的劳动局的调节办
追答是劳动局下的一个劳动仲裁办公室,广东这边的劳动仲裁办公室就是专门处理这事的,要他们是包庇的话,你就直接打东莞电视台的电话爆光他们,要不你可以找一下东莞的工人代表,她早期也一个外来工而且还是你们的女同胞来的
追问谢谢了 我今天十点去调节办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