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发明权通常采用申报审查制和推存审查制。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递交申请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专利申请文件
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应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1)、请求书:即专利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的请求授予其发明或实用新型以专利权的一种书面文件。只能用中文填写。
2)、说明书:即专利申请人提交的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内容进行具体说明的陈述性书面文件。
3)、说明书摘要:即说明书公开内容的概述,它仅是一种技术情报,不具有法律效力。
4)、权利要求书:即专利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的,用以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书面文件。它是判定他人是否侵犯专利权的根据,直接具有法律效力。权利要求书的权利要求可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2.专利申请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明的外,以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专利申请日
l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日为申请日
3.初步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备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明显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项目是否明显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范围;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申请人是否有资格在中国申请专利以及是否委托了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发明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符合单一性要求;申请人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明显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申请专利的发明是否明显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申请人是否缴纳了申请费等等
4.申请案的公开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关于专利申请的公布,应注意:
(1)公布申请的时间为“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
(2)就外国人的发明专利申请而言,外国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以其优先权日为申请日,该专利申请自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公布。否则自在国务院申请后满18个月公布。
(3)对保密专利申请不进行公布。
5.实质审查 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申请专利的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依法进行审查的法定程序。一般由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以后3年内随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启动实审程序,特殊情况下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启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出实审请求的,专利申请视为撤回。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
专利局认为有必要,可以主动审查
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6.授予专利权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7.专利的复审及诉讼
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局驳回申请决定,3个月内 是否复审,提出复审请求,缴复审费,专利复审委决定,3个月内 是否起诉至北京一中院,15天内 是否上诉至北京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