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哺乳期内,以旷工辞退员工,切要求员工补交五险一金,合法吗?请专业人员帮忙解答 谢谢我老婆今年5月12日生的宝宝,产假到10月5日结束,但是由于家里其他人员都在工作,切比较忙,无人照顾孩子,所以跟公司领导商量,是否可以延长假期照顾孩子,公司领导口头答应可以延长到10月底,直至10月底,家里人还是没人能长时间照顾孩子,我老婆还是需要在家里照顾孩子,所以我老婆11月初又去公司找领导商量,公司领导回复“如果两个月内确定能回到岗位工作,可以把产检继续延长,但是如果两个月内还是不能确定是不是可以回公司上班,要求我老婆自行辞职,并且要求我老婆自己像公司补交10月份和11月份五险一金4000多元,包括公司应承担的五险一金那部分(理由为十月和十一月未到岗上班”,两个月确实定不下来能不能回公司上班,孩子太小了,不能没有一个人长期照顾,现在公司给我老婆发微信,说如果不辞职也不回来上班,将以旷工处理,旷工3日直接辞退,且仍需要我老婆自己像公司补交五险一金4000多元!
由于家里人没有懂相关法律的,只听说过在哺乳期(一年)内公司不得辞退员工,所以不知道公司这么做和不合理、合不合法?
麻烦懂这方面的朋友帮忙解答!
谢谢 公司以旷工辞退也是不合法的吗?
追答是的,不合法。
员工手册上有写 事假不得超过10天 如果超过十天 按旷工处理 旷工三日辞退 但没有写哺乳期内如如不回来上班 怎么处理
追答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 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 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如果公司没有给开出书面辞退信的话最好是正常去上班,若是你不去就变成了自动离职,到时人家怎么说都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