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7-28
劳动争议仲裁庭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过批准 可以延长十五日。
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受理 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 可以延期 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 以就该劳动争 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9
从一方申请劳动仲裁开始上交仲裁申请书,然后仲裁委一个星期的审核受理,然后一个星期通知对方领取仲裁资料,并通知对方开庭时间(一般为接受受理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左右),对方在开庭前一个星期提交答辩书,开庭后法官会在当场或几日内进行调解,调解不了的,就只能等仲裁结果,也在半个月到一个半月左右。从申请仲裁到仲裁结果出来,一般都要两个月到三个月左右。
如果有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去法院上诉,一审,甚至二审,一年时间都不一定有结果,我就遇到这样一个变态的公司。一定要有心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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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05-17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4个回答 2022-08-26
法律分析: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劳动仲裁般45天出结果,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5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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