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必要性:
第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
第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是党在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经验,特别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制建设的经验,也是借鉴现代法治理论合理成份的基础上形成的基本理念。
第三,这也是现实的迫切需要。一方面我国有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人治”思想严重;另一方面,现实中抛弃法制观念、违法乱纪容易导致超越现实可能性的空想或思想混乱。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上的、反映和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现代法治理念。它既有包容一切先进的法治理念的进步性,又有立足现实、强调历史发展阶段的具体性。
再说如何做:
加强公民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教育,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首先应当加强民主政治方面的公民意识教育,从法制、道德、核心价值体系三个环节入手,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一是加强公民的法制教育。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公民的法制教育,核心是培养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在法制轨道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
二是加强公民的道德教育。通过加强公民政治道德教育,提高公民政治道德素质,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政治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政治道德目标,更为理性地对待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诉求,做有政治责任感的公民。
三是加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任何社会都要有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以此来引领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形成强有力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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