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后,孩子归另一方,孩子还有这方的继承权吗

如题所述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双方离婚后,孩子归另一方,孩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0-15
没有问题的,离婚并不会消除孩子的继承权的。根据“继承法司法解释”21.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也就是说。不管孩子跟着谁,都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的,同时,也能继承继父或者继母的遗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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