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第三人是要求无过失还是无过错

善意第三人的要件

  善意第三人要求无过错或者重大过失。

  民法保护第三人在不知真实权利状态下对权力外观的合理信赖,在这种情况下,第三人作出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有效,目的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在民法中,经常会出现真实的权利状况与公示出来的权利状况不一致的情况。例如:甲把电脑借给乙,乙把电脑卖给丙,这时公示出来的权利状况是乙占有这个电脑,所以在法律上可以推定乙是合法权利人,但实际上合法权利人是甲,但对于丙,甲乙之间借用的债的关系是不公示的,丙是无法了解甲乙之间的债的关系的,丙只能靠权利外观来判断,从而决定是否交易,以及与谁交易,如果丙不知道乙的权利有瑕疵,而与乙进行交易,那么丙就是善意第三人,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目的就在于保护交易安全。民法之核心是交易之法,如果不保护善意第三人,就会造成交易萎缩的。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点:

  1、债的关系不公开,不为第三人所知。

  2、第三人只能根据权利外观作出判断,决定是否交易;

  3、善意的含义——不知;恶意——明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1-21
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产生原因
从事商品交易的当事人很难知道对方是否对其占有的物品拥有所有权,也很难进行查证。况且在商机万变的信息时代,在一般情况下,要求当事人对每一个交易对象的权利是否属实加以查证,不太现实。如果受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转让人无权转让该财产,而在交易完成后因出让人的无权处分而使交易无效使其善意第三人退还所得的财产,这不仅要推翻已形成的财产关系还使当事人在交易中心存疑虑,从而造成当事人交易的不安全,法律为了避免这些不安全因素的干扰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虽然我国现行的民事基本法——《民法通则》尚未确认善意取得制度,但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却承认善意购买者可以取得对其购买的、依法可以转让的财产的所有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指出:“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理论基础
关于善意取得存在的理论基础,多数学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
(1)取得时效说。时效制度,以时间及时间之经过为其构成要件,而善意取得制度则与时间及时间之经过没有联系,所以,时效制度与善意取得制度是两种各自独立的制度。
(2)权利外形说。占有人应推定其为法律上的所有者,故受让人有信赖之基础。
(3)法律赋权说。善意取得是由于法律赋予占有人处分他人所有权的权能。
(4)占有效力说。善意取得系由于受让人受让占有后,占有之效力使然。大多数学者认为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是法律上承认占有公信力的逻辑结果,即赞成权利外形说。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善意第三人一般是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在很多时候善意第三人的权利也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
第2个回答  2010-04-03
首先,善意是针对恶意而言的,人的主观可分为善意与恶意两种,不存在中间状况。要理解善意构成要件,必须了解恶意的内涵。恶意是指故意,以及过失这两种状况。故意是指明知实施某种行为会造成危害后果,而想方设法去实施或则放任这种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主观心态。而过失则是包括疏忽大意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那么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善意则是与恶意相反的东西,也就是说不是故意也非过失的心态。
第3个回答  2010-03-30
第三人对于事实之不知无重大过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3-30
无过失

善意第三人是要求无过失还是无过错
善意第三人要求无过错或者重大过失。民法保护第三人在不知真实权利状态下对权力外观的合理信赖,在这种情况下,第三人作出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有效,目的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在民法中,经常会出现真实的权利状况与公示出来的权利状况不一致的情况。例如:甲把电脑借给乙,乙把电脑卖给丙,这时公示出来的权...

什么是善意第三人
民法上有所谓“善意指的就是没有过错。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法律关系中的其他人的权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民法典》第145条,民事法律行为被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这里所谓善意相对人,是指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对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相对人。法律依据:《民法典...

善意第三人的法律规定
我国规定第三人范围的主观要件是善意,该规定具有合理性。善意的判断标准是不知且无重大过失,善意的判断时间是第三人为法律行为时,善意的举证责任在主张第三人非善意的一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xx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其中的善意第三人是指?
你好,所谓善意第三人说白了就是没有过错的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意思
善意第三人是指在交易中并非当事人,但与交易相关并且是诚实、无过错的人。如果该第三人通过合理途径获得了合同权益或财产权益,并在知情的前提下采取了相应行动,则他的权利不受违约当事人的损害。这一原则的运用是有效防止了有些当事人可能利用自己与对方之间的关系,通过恶意违反约定从而损失善意第三...

民法典关于善意第三人的概念是什么
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不法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二、善意第三人的存在基础...

法律中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什么意思
(1)取得时效说。时效制度,以时间及时间之经过为其构成要件,而善意取得制度则与时间及时间之经过没有联系,所以,时效制度与善意取得制度是两种各自独立的制度。(2)权利外形说。占有人应推定其为法律上的所有者,故受让人有信赖之基础。(3)法律赋权说。善意取得是由于法律赋予占有人处分他人所有权...

如何判断房屋买卖合同的第三人是否为善意
这意味着,受让人需对转让人的权利状况进行审慎核查,避免因不了解实际情况而导致的权益损失。同时,真实权利人若主张受让人非善意,需提供确凿证据支持,否则难以成功驳斥善意受让人的地位。简言之,房屋买卖中判断第三人是否为善意的关键在于受让人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避免明知转让人无处分权仍进行...

民法总则善意相对人是什么意思
主要指的是合同的相对人或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中的第三人,因自身没有过错也不可归责于己的行为,取得一定的财产或利益。善意指的就是没有过错。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法律关系中的其他人的权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善意取得的成立条件 1、出让人无权处分;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

善意第三人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对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做了具体规定。明确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的,应当认定受让人为善意。真实权利人主张受让人不构成善意的,应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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