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报案的理由是恶意透支。
二、所谓恶意透支,根据《刑法》第196条第二款的规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三、恶意透支如果数额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是指5000元以上。信用卡诈骗罪的数额较大的起点一般参照此规定。
四、刑法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建议你:尽快与民生银行取得联系,及时归还贷款;即使暂时归还不了,也要与银行保持联系,而不是躲起来。如果躲起来,那就是有了非法占有的故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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