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1-20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按劳动争议处理。协商不成,工伤职工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工伤职工可以二选其一申请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