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探视要带什么证件

如题所述

行政拘留探视一次看相关规定。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探视。

1、《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的规定,可以去探望。

2、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对执行拘留的被处罚人进行探视。

3、探视时,可以携带日常用品和食品(食品需要经拘留所值班民警检查),其他的东西一律不得携带给被处罚人。

4、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

5、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

6、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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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第一、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羁押的亲友,也属于探监的一种。

第二、到不同的地方探监,要求是各不相同的。
一般情况下应该出示以下证件: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第三、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探视的,一般来说是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而且只有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你可以查一下电话号码,问一下探视时间,和他的直系亲属一起去。

第四、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第2个回答  2014-10-13
第一、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羁押的亲友,也属于探监的一种。

第二、到不同的地方探监,要求是各不相同的。
一般情况下应该出示以下证件: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

第三、不是每个人都有权探视的,一般来说是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而且只有规定的探监日,才能探监。你可以查一下电话号码,问一下探视时间,和他的直系亲属一起去。

第四、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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