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作者写这篇文章时是根据小时候的经历所写的,文中的“我”有他自己小时候的一部分,可以称作以作者为原型,但小说中的人物并不能与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划等号,作为文学创作,一定会在里面注入新的元素。不过社戏里看戏等场景都是作者记忆中童年的经历,以此来表现主题。
人物介绍——“我”
“我”是富裕人家的子弟,平常在城里受着封建教育的束缚。与双喜、阿发等相比,难免有一些缺点,只会死读书,不会干活,看不到戏就“急着要哭”;但“我”到底还是个孩子。心地无邪,对封建教育极为反感,以“免念诗书”为乐事,所以更加向往农村生活。
扩展资料
鲁迅的这篇《社戏》大体可以分为这么几部分:在北京的两次看戏的经历;童年时在外祖母家的生活,以及对看社戏的期待;期待落空,却又峰回路转;去看社戏的路上的情景;看社戏的过程;看社戏回家的路上,吃罗汉豆;尾声。
这篇文章名为《社戏》,但却以再北京两次看戏的经历开头,这是用了个抑扬的手法。抑扬的手法在文学中经常被用到,且常常发生显著的效果,抑扬或者对同一事物的先抑后扬,或着对两个相似事物的一抑一扬,如果使用的好可以使相对比的两者的性质更加显明。
鲁迅在《故乡》这篇文章中用的也是同样的手法,成年后闰土的一声“老爷”,顿时将童年闰土天真、淳朴的小英雄的形象一下子消灭。
有一点值得注意,鲁迅在讲述北京看戏的经历时候,把两次看戏的经历均详细的描写出来,一般而言,文章最是忌讳重复,同一篇文章中的两件相同或者相似的事件,往往着重描写其中一件,而把另一件轻轻带过。
若果把两件相似的事件以同样笔墨细致描写,那其中体现的情态一定是相关联而又不同的。鲁迅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第一次是在一个不知道”什么园“,是以”兴致勃勃“的心情去的,结果被里面的拥挤与嘈杂弄的大失所望。
而第二次则是”第一舞台“,唱戏的也都是名角,但结果是同样的拥挤、嘈杂,周围的人是”很看不起似的斜瞥“了我的看客,然后就是漫长的无聊的等待名角出场,更高级的舞台,更差的体验,这其中表现的是失望情绪的加深的,到此才导致了这样的结果。”
这一夜,就是我对于中国戏告了别的一夜“。在这样的情况下,鲁迅笔锋一转,写”我确记得在野外看过很好的好戏“的时候,就使读者产生了一种好奇与期待,也即虽然还未写到社戏,读者已经在呼唤着社戏,只要后面的描写满足了读者的这种期待,文章必然产生很好的效果。
文章的第十一段以后写童年在外祖母家消夏以及看社戏的经历,文章虽名为”社戏“,但是读后会发现真正看社戏的过程,在这部分中仅占五分之一,更多的笔墨用在与小伙伴们平日的游戏,看社戏的路上以及回来的时候吃罗汉豆等场景上。
这就看出,这篇文章虽名为”社戏“,但关注点却不在戏上,其抑扬手法点运用,所抑与所扬的也并不是两种不同的戏,小时候的社戏并不必然比北京的名角们唱的戏更精彩。
所对比的实际上是小时候伙伴们的天真、淳朴,以及他们之间天然亲密情感与长大了的他去看戏的时候的人的情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