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嘱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确定姐妹为其继承人,那么继承开始后要按照立遗嘱人的遗嘱发生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那么则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互相没有继承权,法律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给予兄弟姐妹相互之间的继承权,可能更多的是希望兄弟姐妹之间能更多的相互关怀,相互照顾,夫妻之间千年才修得共枕眠,更何况兄弟姐妹,这样的关系是万年修得的,现在很多兄弟姐妹一旦涉及到一些采财产利益就反目成仇,太不值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