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媳妇2002年因女儿读书需要户口,遂将母女俩户口迁入涪陵。家里还有承包30年不变的土地,现正在确权,但村上要收回承包地,请问合法吗?2003年《农村承包土地法》第26条规定,需迁入“设区的市”才能收回承包地,请问涪陵是设区的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