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如下:本人**保证有生之年不再跟妻子**之外的女人发生任何暧昧关系。如被妻子**发现证据,两人所有财产决定权转移给妻子**,并同意离婚,小孩抚养权归妻子**。
保证人:**
本来我是想离婚的。但他不同意。最后在我的要求下写了这份保证书,签了字,按了手印。请问这样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可不可以公证?
请了解相应法律知识的朋友来回答,不胜感激。
判断一方写的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看保证书的内容是否有违反社会的公序良俗、法律强制性规定,还要判断保证书是否属于真实意思表示等。
如果一方写的婚内保证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双方签字订立,签订的内容也不违法的话,那是有法律效力的,并不一定需要经过公证。当然如果双方愿意为这份保证书去进行公证的话,那肯定是更好的。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扩展资料:
根据《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对双方婚内财产或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进行约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形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主张损害赔偿。因此,婚姻保证书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并不等于其一概有效。
夫妻间签的保证书是否有法律效力,要看保证书的内容定,如果是关于财产的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关于人身关系的保证,如:“不许离婚”;或者“离婚需要赔偿”等内容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婚姻自由,此保证书违反了法律规定。
如果内容明确,应当视为婚内的财产约定,符合《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