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去民政局办离婚都要什么证件

如题所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2-19
带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在离婚登记处有范本,如果没有房产及孩子抚养费等争议的话,属于协议离婚,到离婚登记处就可以了,如果有争议的问题等协商好了才可以离,要么得需要到法院去判决。
第2个回答  2019-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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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4-22
第4个回答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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