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夫妻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借的外债还属于共同债务吗?

请问,男方已经起诉女方,法院不准双方离婚之后,男方与女方并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男方在他父母家,女方在她父母家,一年多没有来往,更没有共同生活,但是还没有离婚。这种情况下男方借的外债还属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吗?这个债务男方并没有跟女方商量
这个债务给男方父亲买了保险

  这样情况不属于共同债务,应由债务人个人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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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29

第2个回答  2016-07-28
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只有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以夫妻名义所产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的债务。
第3个回答  2016-07-28
主要看债务用途 例如孩子教育抚养 双方父母正常赡养费 是否用在共同生产 经营中 否则为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
第4个回答  2019-09-29
离婚时,夫妻一方捏造外债的事情比较常见。一般,一方借钱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外债。虽然一方借款没经过另一方同意,但事后另一方追认,也可以当做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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